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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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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2017-1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588 股票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7-115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因筹划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7 月 17日下午开市起紧急停牌,并自 2017 年 7 月 18 日起连续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7 月 31 日起继续停牌,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发布的《高能环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16日、2017年9月16日、2017年9月19日、2017年10月17日、2017年11月17日发布了《高能环境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及《高能环境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2017-082、2017-086、2017-098、2017-112)。现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背景、原因

公司拟通过并购与公司战略发展相契合的标的资产,为公司引入优质资产,进一步拓展公司发展空间、提高综合竞争实力,有效提升资产规模和持续盈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全体股东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本次重组的交易框架

1、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为无关联的第三方。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为深圳市深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深圳市深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固废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由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全资持有,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交易方式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组采取的交易方式拟采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加配套融资的方式。基于目前所沟通的方案,本次交易有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交易对方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为深投控,其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持股。深投控系与公司无关联的第三方。

4、重组框架协议签署情况

2017年9月29日,公司与深投控及李卫国先生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自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开展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相关事宜,本次交易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评估机构。上述中介在公司确认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后陆续进驻标的方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为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公司已与深投控及李卫国先生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并就重组交易方案细节内容和协议的具体条款与交易对方进行了进一步的论证、协商。

公司认真做好重组信息保密工作,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范围,同时按照有关要求定期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筹划工作开展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 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在停牌期间,公司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每五个 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1、因公司筹划资产重组事项,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下午开市起紧急停牌,并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起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和 2017 年 7 月 22 日披露的《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和《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

2、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本次资产重组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7 月 31 日起继续停牌,公司前期筹划重大事项停牌时间计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时间,即自 2017 年 7 月 17 日起,连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9 日披露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 告》(公告编号:2017-059)。

3、公司于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后 2 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本次停牌前交易日(2017年 7月 17日午间收盘)公司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大股东、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 日披露的《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股东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4、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事项较多,前期准备工作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大且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8 月 17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披露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

5、2017 年 9月 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事项较多,前期准备工作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大且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9 月 18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6 日披露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82)。2017 年 9 月 19日公司披露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7-086)。

6、2017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议案》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2017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2017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由于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事项较多,前期准备工作和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且尚需通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重组的预审核,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17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两个月。详见公司于2017 年 9 月 30 日、2017 年 10 月 14 日、2017 年 10 月 17 日披露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2)、《公司关于召开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的预告公告》(公告编号:2017-093)、《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5)、《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98)。

7、由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尽职调查、评估及审计等工作程序复杂,工作量大,具体交易方案论证及中介机构相关工作尚未最终完成,且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公司无法在停牌期满四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复牌。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在2017年 12月 17日前尽早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方案,并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详见公司于2017 年 11 月 17 日披露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12)。

8、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 展公告,详见于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5 日、2017 年 8 月 12 日、2017 年 8 月 24 日、2017 年 8 月 31 日、2017 年 9 月 7 日、2017 年 9 月 14 日、2017 年 9 月 23 日、2017 年 9 月 30 日、2017 年 10 月 14 日、2017 年 10 月 21 日、2017 年 10 月 30 日、2017 年 11 月 4 日、2017 年 11 月 11 日披露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2017-062、2017-068、2017-075、2017-078、2017-080、2017-087、2017-092、2017-096、2017-100、2017-105、2017-109、2017-110)及 2017年 11 月 17 日披露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12)。

(三)已签订的协议书

1、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保密协议》。

2、公司与国浩(深圳)律师事务所签订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合同》。

3、公司与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资产评估业务合同》。

4、公司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企业重组以及相关服务业务约定书》。

5、公司与深投控及李卫国先生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启动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重组的相关工 作,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进行积极磋商,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多轮谈 判。2017 年 11 月 24 日交易双方进行了最终商谈,由于本次重组交易双方就交易结构、标的资产估值、时间安排等重大事项无法达成一致,同时由于本次重组工作停牌时间较长,公司正常推进的融资工作也受到较大影响,为避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交易双方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够成熟,预计在规定的停牌期限内难以形成具体可行的方案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事项。为保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会造成不利影响。目前,公司整体经营状况正常。

四、承诺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承诺在披露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的 2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在 2017 年 11 月 27 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同时股票复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停牌给各位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5 日

股票代码:603588 股票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7-116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

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说明会召开时间:2017年11月27日(星期一) 下午14:00-15:00

●说明会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

●说明会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于2017年7月17日起停牌,2017年11月25日,公司发布了《高能环境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5)。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推进上市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定于2017年11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00-15:00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定于2017年11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00-15:00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公司将针对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召开时间:2017年11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00-15:00

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

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总经理陈望明先生、董事会秘书张炯先生、交易对方代表以及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将参加本次说明会,回答投资者问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上述规定时间段内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向公司进行提问,公司会在公开披露信息范围内积极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沟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肖红 安培

电话:010-85782168

传真:010-88233169

邮箱:stocks@bgechina.cn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说明会的主要内容。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