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上接102版)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但须提前公告。
(八)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及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九)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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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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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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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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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八、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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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70%。
九、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由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核对一致的方式,于月初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由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其他应披露事项
(一)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从业人员在前海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开源资管公司”或“子公司”)兼任董事、监事及领薪情况如下:
本公司总经理、董事蔡颖女士兼任前海开源资管公司董事长;
本公司督察长傅成斌先生兼任前海开源资管公司董事;
本公司汤力女士兼任前海开源资管公司监事;
上述人员均不在前海开源资管公司领薪。本公司除上述人员以外未有从业人员在前海开源资管公司兼任职务的情况。
(二)2017年4月12日至2017年10月12日披露的公告:
2017-10-10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10-09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7-09-29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通过中泰证券定投申购起点金额的公告
2017-09-15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信期货为代销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7-09-05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肯特瑞财富为代销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8-28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08-28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
2017-08-07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民财富为代销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7-25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泰证券费率调整的公告
2017-07-21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2季度报告
2017-07-12关于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部分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7-08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7-07-08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7-06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凤凰金信为代销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7-03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17 年半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公告
2017-07-01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继续参与交通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5-04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蚂蚁基金为代销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4-13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十一、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包括:
1、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存放地点和投资人查阅方式:
1、存放地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其余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
2、查阅方式:投资人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十二、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对“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2、对“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3、对“相关服务机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4、对“基金的募集”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5、对“基金合同的生效”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6、对“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7、在“基金的投资”部分,增加了“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基金的业绩”相关信息。
8、在“风险揭示”部分,增加了“本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9、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10、在“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披露了期间涉及本基金的公告。
11、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