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8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1月1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11月24下午14:00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张邦辉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沈伟平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审核通过,会议同意聘任夏闽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简历如下:
夏闽海:男,1968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1992年4月-2005年4月余姚捷丰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经理,捷丰家居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自2005年4月加入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广东天邦饲料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宁波分公司总经理、公司财务总监、成都天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现任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夏闽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核实,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9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1月1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11月24日下午15:00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监事张炳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六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张炳良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张炳良先生简历
张炳良:1968年3月出生,男,大学本科学历,副研究员。曾任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科技处副处长、处长;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湖州连家船水产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无锡新途物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副院长。
张炳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核实,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0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1月23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张志祥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志祥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供应链总监。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张志祥先生辞去财务总监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张志祥先生在担任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日,张志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3,867,600股,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经公司总裁沈伟平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审核通过,会议同意聘任夏闽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简历如下:
夏闽海:男,1968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1992年4月-2005年4月余姚捷丰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经理,捷丰家居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自2005年4月加入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广东天邦饲料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宁波分公司总经理、公司财务总监、成都天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现任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夏闽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核实,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