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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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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7-099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 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7年11月27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21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主持,经参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征求股东意见,董事会提名补选田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其他董事一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成都华西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成都华西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西流体”)为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2018年度,成都华西流体拟继续向中国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9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

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协助子公司解决经营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继续向成都华西流体提供总额不超过1,9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的连带责任担保,专项用于成都华西流体办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方针目标)》

董事会根据行业发展状况、市场订单签订,结合产能、技术、工艺、资源整合能力,以及未来发展规划,制订了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方针目标),作为经营层年度经营的指导方向和工作目标。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合资组建自贡保税区PPP项目公司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与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区管理办公室、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自贡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功能建设项目” PPP项目合同,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金额18.61亿元。

根据PPP项目投资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合同条款约定,为推进PPP项目合同的顺利执行,经相关各方友好协商,公司拟现金出资34,200万元与自贡高投实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合资设立PPP项目公司--自贡华西综保建设有限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次PPP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的具体实施。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7年12月21日(星期四)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相关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2月15日。会议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 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资料、田青先生简历:

田青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7年8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74年参加工作,曾任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系助教、讲师;1992年至2017年10月,历任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师、部门经理、工程部部长、项目总经理、中广核集团成员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1月起,任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高级顾问。

田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管理机关的处罚,也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处分;不存在有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7-100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成都华西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成都华西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1,900万元、期限一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048%。

成都华西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西流体”)为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2018年度,成都华西流体拟继续向中国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9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

鉴于成都华西流体2017年度银行授信即将到期,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协助子公司解决经营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继续向成都华西流体提供总额不超过1,9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的连带责任担保,专项用于成都华西流体办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公司将在通过决策程序后与相关各方签署本次担保有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情况

单位名称:成都华西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9月6日

注册地址: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356号

法定代表人:毛继红

注册资本:20,408,164元

经营范围:阀门、机械设备开发、设计、制造、销售、服务;阀门管道控制技术服务;从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关系:

公司持有成都华西流体51%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毛继红兼任成都华西流体董事长;公司副总裁林雨兼任成都华西流体董事。

3、成都华西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4、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成都华西流体总资产8,777.66万元,净资产2,416.81万元;2016年1-12月,成都华西流体实现营业收入5,293.42万元、净利润33.2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17年9月30日,成都华西流体总资产9,899.93万元,净资产2,793.00万元;2017年1-9月,成都华西流体实现营业收入5,884.76万元、净利润440.1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信用担保

2、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董事会认为:(1)成都华西流体在电站阀门设备领域已有多年的经验积累、具有一定的专业实力和竞争优势,是公司电站锅炉阀门主要供应商之一,公司为其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成都华西流体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供应商能力的提升有利于公司供应渠道的稳定。(2)成都华西流体正处于业务发展阶段,上述担保有利于成都华西流体顺利融资,满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3)成都华西流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子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提升。

2、被担保方的资信、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分析:

(1)成都华西流体资产质量、信用状况良好,生产经营稳定正常,完全有能力按期偿还借款,本次担保风险较小。(2)成都华西流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成都华西流体51%的股权,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3、反担保情况:成都华西流体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成都华西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协助子公司解决经营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控股子公司持续经营和新增业务的开展。子公司的稳定发展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提升,上述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向成都华西流体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50.42亿元(含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发生额156,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91%。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发生额79,800万元、对合营及联营企业的担保发生额77,000万元、对其他方的担保发生额0元;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0元。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7-101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7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21日以电话、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4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灿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成都华西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公司继续为成都华西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协助子公司解决经营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子公司持续经营和新增业务的开展。子公司的稳定发展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提升,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向成都华西流体提供担保。

审议结果:表决票4票,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7-102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2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1日。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15:00至2017年12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科研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成都华西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三分之二通过。议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有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对应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7年12月18日(星期一)、12月19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12月19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徐琳、李大江

电话号码:0813-4736870

传真号码:0813-4736870

电子邮箱:hxny@cwpc.com.cn

通讯地址: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4300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630,投票简称:华西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制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其中,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证件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在议案选项中,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的选项栏内划“√”;同意、反对或弃权仅能选其中一项,多选视为无效委托。

2、若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意见,则视为被委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3、本授权委托书可网上下载、复印有效;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7-103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资

组建自贡保税区PPP项目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出资34,200万元与自贡高投实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合资设立PPP项目公司--自贡华西综保建设有限公司。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与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实施机构”)、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自贡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功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PPP项目”)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金额18.61亿元。

根据PPP项目投资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合同条款约定,为推进PPP项目合同的顺利执行,经相关各方友好协商,公司拟现金出资34,200万元与自贡高投实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贡高投实业”)合资设立PPP项目公司--自贡华西综保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次PPP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的具体实施。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2、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组建自贡保税区PPP项目公司的议案》。

本次投资约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88%。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投资期末余额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5.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章节条款的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其他投资主体介绍

1、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自贡高投实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大街186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殷盛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管理及咨询;普通货运;仓储服务;报关代理服务;工程、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日用品、办公用品、纺织品、包装材料、燃料油(不含危化品)的销售等。

2、自贡高投实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为本次PPP项目的政府授权股东单位。华西能源为本次PPP项目的社会资本股东单位。

3、公司与自贡高投实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投资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自贡华西综保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自贡市沿滩区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毛继红

经营范围:城市建设及运营。

出资比例:项目资本金38,000万元,华西能源出资34,200万元、自贡高投实业出资3,800万元。(其中,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华西能源出资9,000万元,占项目公司90%的股权;自贡高投实业出资1,000万元、占项目公司10%的股权。)

出资时间: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于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各股东按占股比例一次性出资到位;其余资金28,000万元于项目公司成立后,各股东按应出资比例,第一年内出资到50%、第二年内出资到80%、第三年内出资到100%,也可提前出资到位。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四、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合资组建项目公司是根据PPP项目投资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PPP项目合同条款约定,是为推进PPP项目合同顺利执行,并将PPP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予以具体实施和落实的组织保证。

2、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公司将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登记注册,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本次投资约占公司2016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88%,且可分期出资,对公司当期及后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项目是公司再次承接的PPP重大工程项目,尽管公司在工程总包业务领域已有多年的经验积累,并已成功实施完成了数十个国内外电站EPC工程总包及其他工程总包合同,但在项目的具体执行过程中,因行业、地区及外部环境差异等要素的影响,公司可能存在对某一项目建设、施工组织、工程管理等缺乏经验的风险。

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法规调整、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自然灾害、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

项目公司在建设运营过程中,还可能面临工期延后、合同货款不能按期收回;主要原材料、人工价格上涨导致建设和运营成本超出预算等风险,项目最终执行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7-104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通过信托计划增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黎仁超先生计划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接到黎仁超先生的通知,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增持计划,黎仁超先生通过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陕国投·持盈27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持盈27号信托计划”)再次增持了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员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黎仁超先生。

二、增持目的、增持计划

1、增持目的:基于公司内外部环境的综合分析,对公司业务转型及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资金来源:个人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

3、增持计划:2017年8月30日至2018年3月1日,拟增持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1%(738万股)、且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5%(3,690万股)的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等情形、出现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期限将相应往后顺延。

三、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方式

黎仁超先生通过认购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持盈27号信托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2、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本次增持前,黎仁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0,131,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5%。本次增持前,“持盈27号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5,972,165股。

截止2017年11月27日收盘,黎仁超先生通过“持盈27号信托计划”共增持公司股份7,57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61%,成交均价10.80元/股,增持总额约8,178.19万元。本次增持后,黎仁超先生通过“持盈27号信托计划”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3,544,5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903%。

四、后续增持计划

黎仁超先生将严格按照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增持计划,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或信托计划、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以及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

2、参与本次增持的黎仁超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的要求,在增持股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持续关注其后续增持有关情况,并依据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