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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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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2017-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03证券简称:中持股份公告编号:2017-058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7年11月27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89.80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2017年11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2.00万股,因而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32人,实际授予数量为89.80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10,243.80万股的0.88%。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7年11月2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89.80万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人数:32人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23.96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1月10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313号《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11月8日止,公司收到32名股权激励对象的898,000份股权,缴纳的股权激励投资款为人民币21,516,080.00元,全部以货币方式出资,其中计入股本898,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人民币20,618,080.00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3,336,00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17年11月27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0,243.80万股增加至10,333.60万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减少,公司控股股东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在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24,138,3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6%,本次授予完成后,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新股本比例为23.36%。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万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7年11月2日,在2017年-2020年将按照各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比例和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

经测算,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1,475.28万元,则2017年-2020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将在相关成本费用列支。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