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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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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付2016年广东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七期)等
六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市场参与人:

2016年广东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七期)、2016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十六期)、2016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七期)、2016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十八期)、201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四期)、2015年吉林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将于2017年12月12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广东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七期)证券代码为“107522”,证券简称为“广东1623”,是2016年12月12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6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66元。

二、2016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十六期)证券代码为“107523”,证券简称为“广东1624”,是2016年12月12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8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85元。

三、2016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七期)证券代码为“107524”,证券简称为“广东1625”,是2016年12月12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05元。

四、2016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十八期)证券代码为“107525”,证券简称为“广东1626”,是2016年12月12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6%,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53元。

五、201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7699”,证券简称为“宁夏1704”,是2017年6月12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28%,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14元。

六、2015年吉林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213”,证券简称为“吉林1504”,是2015年6月12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8%,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9元。

七、本所从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11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八、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12月11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7年12月12日除息交易。

九、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