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合营企业贷款履行担保责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51 证券简称:航天机电 编号:2017-112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合营企业贷款履行担保责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情况概述
经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合营企业TRP PVE B.V. (以下简称“TRP公司”,公司占股比例50%)于2010年8月与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了《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4,100万欧元,同时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就上述贷款向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见公告2009-035、040)。该贷款用于TRP公司全资子公司MILIS公司投资建设意大利撒丁岛11.8MW光伏电站项目。
截止2017年11月16日,上述贷款本金余额为2,750万欧元。
2017年10月底,意大利税务局对TRP公司就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利息收入应该代扣代缴26%的预提所得税事宜进行核查。TRP公司根据《借款合同》已按期支付本金150万欧元,但在税务核查期间,拒绝偿还相应的利息563,244.45欧元。
2017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了《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要求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协调还款和履行担保责任的函》,要求公司根据《保证合同》履行连带责任担保的义务,在11月30日前偿还本期逾期利息。
2017年11月29日,公司根据《保证合同》履行了担保责任,代TRP公司支付563,244.45欧元利息,折合人民币440.51万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2017年11月29日汇率:1欧元兑人民币7.8210元)。
二、本事项对公司影响
公司履行本期连带担保责任,代TRP公司支付563,244.45欧元利息,折合人民币440.51万元。公司已委托境外律师向TRP公司发函,要求TRP公司履行《借款合同》义务,支付借款人利息,偿还公司垫支款,并保留追究其对公司可能造成损失的权利。
本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