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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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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解除土地
抵押的公告

2017-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7-109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解除土地

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睦科达”)作为抵押人,于2016年8月15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作为抵押权人)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宁波2016人抵0011),将浙江东睦科达的使用权证号为德清国用(2015)第02307760号的土地设立抵押,该合同所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6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告编号:(临)2016-05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的所有借款本金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已悉数还清。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已于2017年11月29日办理了上述土地抵押撤销手续,登记部门依法办理完毕抵押权注销登记,因此上述《最高额抵押合同》于2017年11月29日解除。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1月29日

报备文件:

1、不动产抵押注销通知书;

2、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