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股份/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17-046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01,277,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2月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类型为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4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情况
2014年10月1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4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129号《关于核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根据该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201,277,000股新股,有效期6个月。公司向弘毅(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两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1,277,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08 元/股。
(二)2014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登记情况
2014 年 12 月 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登记托管手续。
(三)2014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上市流通时间为2017 年 12 月 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
2016年8月,公司实施2016年非公开发行,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153,418,700股,总股本自804,517,740股增加至957,936,44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2014年非公开发行的两个认购对象弘毅(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其认购的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均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2014年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三)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四)保荐机构对锦江股份2014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01,277,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2月6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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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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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网公告附件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股份/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17-047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2017年10月部分经营数据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现披露公司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2017年10月份规模发展和客房运营部分数据。
相关数据仅为初步统计数据,最终数据请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一、2017年10月份和截至2017年10月31日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规模发展情况
1、按直营和加盟分的2017年10月份和截至2017年10月31日有限服务型
连锁酒店开业和签约门店数量
表一 单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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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直营和加盟分的2017年10月份和截至2017年10月31日有限服务型
连锁酒店开业和签约客房总数
表二 单位: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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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7年10月份锦江都城、锦江之星、金广快捷和百时快捷品牌RevPAR与上年同期的比较情况
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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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6年5月起执行“营改增”政策,平均房价和RevPAR不再含税。
三、2017年10月份麗枫、喆啡、IU、七天系列、派和铂涛集团其他品牌RevPAR情况
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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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品牌包括希岸、H12、菲诺、欢朋、潮漫、都漫、城品、窝趣、铂乐和品乐;
注2:2016年5月起执行“营改增”政策,平均房价和RevPAR不再含税。
四、2017年10月份维纳斯皇家、维也纳国际、维也纳智好、维也纳酒店、维也纳3好和维也纳其他品牌RevPAR情况
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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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17年10月份 Première Classe、Campanile、Kyriad系列、Golden Tulip系列品牌的RevPAR与上年同期的比较情况
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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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