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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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17-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17-052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51号)的许可,2015年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813,16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8.7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12,662,773.58元,扣除券商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18,000,000.00元,实际到账募集资金人民币494,662,773.58元。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048,679.2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2,614,094.34元,已于2015年6月3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269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17年10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累计投入募集项目49,266.28万元,其中:利用募集资金支付项目金额49,261.41万元、利用募集资金利息支付项目金额4.8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294.3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0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294.34万元)。

截至2017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节余资金(均为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共计人民币294.34万元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内,该募集资金节余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9,261.41万元的0.60%。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召开公司第八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将公司募集资金节余资金转为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于2013年11月25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5年6月16日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上海银行真北路支行、宁波银行上海黄浦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三方监管协议的实际履行不存在问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履行义务。

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全部实施完毕,为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公司第八届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节余资金(均为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共计人民币294.34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5日发布的《第八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17-046)。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了全部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