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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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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17-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94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徐州铜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17,370,000股股票予以解除质押,质押解除日期为2017年11月28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将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9,633,912股股票予以解除质押,质押解除日期为2017年11月29日。以上相关质押解除手续已办理完毕。此次解除质押的27,003,912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2%。截至本公告日,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520,708,58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1.14%。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计质押的其所持本公司股票共计458,260,185股,占其持股总数比例为88.0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7.41%。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95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信乾盛国鑫创沅1号资产管理计划

通过协议转让减持维维股份原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股东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代表“安信乾盛国鑫创沅1号资产管理计划”)《安信乾盛国鑫创沅1号资产管理计划关于通过协议转让减持维维股份原因的告知函》,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安信乾盛国鑫创沅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成立于2016年4月29日。资管计划为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深圳国鑫创沅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投资顾问的结构化产品,初始杠杆比例为1.49:1。资管计划合同期限18个月,于2017年10月28日合同到期终止。根据投资顾问的投资建议,资管计划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宁波博泓合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本计划持有的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维股份”,股票代码:600300)6.9%的股份,合计115,340,000股。2017年10月16日,管理人代表资管计划与宁波博泓合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合同》。资管计划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7年10月18日公告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根据2016年7月14日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一)、(四)款、第五条及第十六条的规定,资管计划应在合同到期后“予以清盘、不得续期”。截至本告知函出具之日,资管计划已结束并进入清盘状态。为了严格执行监管的规定,本次通过协议转让减持维维股份是因为资管计划到期,必须清盘,不是为了规避减持新规。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