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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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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公告

2017-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创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7-117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授权董事长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每次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使用期限为12个月,该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刊登的《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4号)。该项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玉溪分行”)签订了编号为GSLC-2301143505-YNCX2017001的《浦发银行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以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3,400万元购买浦发银行玉溪分行“现金管理2号”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理财开始日为2017年1月26日,到期日为2017年11月28日,产品预期收益率3.70%/年。详见2017年1月26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号)。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与浦发银行玉溪分行签订了编号为GSLC-2301143505-YNCX2017002的《浦发银行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以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浦发银行玉溪分行“现金管理2号”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理财开始日为2017年3月31日,到期日为2017年11月28日,产品预期收益率3.40%/年。详见2017年4月6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号)。上述两笔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于2017年11月29日到账,公司已全部收回本金及收益,共计获得理财投资收益人民币109,545.24元。

特此公告。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创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7-118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红塔塑胶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4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长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每次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详见2017年1月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刊登的《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号)和2016年12月19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4号)。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玉溪分行”)签订了编号为GSLC-2301177101-YNCX2017001的《浦发银行公司理财产品合同》、GSLC-2301137337-YNCX2017001的《浦发银行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以闲置自有资金全权委托浦发银行玉溪分行分别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6,000万元进行投资理财。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塑胶”)于2017年11月30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玉溪支行”)签订了编号为170503的《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合同》,以闲置自有资金全权委托民生银行玉溪支行使用人民币5,500万元进行投资理财。

公司与浦发银行玉溪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红塔塑胶与民生银行玉溪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具体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与浦发银行玉溪分行签订的《浦发银行公司理财产品合同》(GSLC-2301177101-YNCX2017001)的投资理财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利多多之步步高升理财计划;

2、产品代码:2301177101;

3、风险等级:较低风险;

4、委托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

5、产品预期收益率:根据投资者不同的持有期间设置不同的产品预期收益率:1天≤理财期间≤6天,预期收益率为3.30%/年,

7天≤理财期间≤13天,预期收益率为3.40%/年,

14天≤理财期间≤20天,预期收益率为4.15%/年,

21天≤理财期间≤30天,预期收益率为4.25%/年,

31天≤理财期间≤60天,预期收益率为4.45%/年,

61天≤理财期间,预期收益率为4.60%/年;

6、投资对象:投资于现金、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评级在AA及以上评级(对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主承销的信用债,评级在A-(含)以上评级)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ABS、ABN等以及ABS次级档等信用类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券商收益凭证、优先股、存放同业、货币基金以及信贷资产等符合监管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券商/基金/保险定向计划及信托计划等;

7、理财本金及收益的兑付:于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内提交赎回申请,T日赎回,T+1日确认成功后入账。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二)公司与浦发银行玉溪分行签订的《浦发银行公司理财产品合同》(GSLC-2301137337-YNCX2017001)的投资理财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财富班车进取3号;

2、产品代码:2301137337;

3、风险等级:较低风险;

4、投资期限:90天;

5、委托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

6、产品预期收益率:5.00%/年;

7、投资对象:投资于现金、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评级在AA及以上评级(对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主承销的信用债,评级在A-(含)以上评级)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ABS、ABN等以及ABS次级档等信用类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券商收益凭证、优先股、存放同业、货币基金以及信贷资产等符合监管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券商/基金/保险定向计划及信托计划等;

8、理财本金及收益的兑付:投资到期日当日兑付投资本金及收益(若有)。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公司投资期限也相应延长;

9、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三)公司全资子公司红塔塑胶与民生银行玉溪支行签订的《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合同》的投资理财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非凡资产管理翠竹9W理财产品周四公享04款理财产品;

2、产品代码:FGAB09008A;

3、风险等级:较低风险(二级);

4、投资期限:2017年11月30日至2018年2月1日;

5、委托资金:人民币5,500万元;

6、产品预期收益率:5.00%(ACT/365);

7、投资范围及投资资产种类:投资于存款、债券回购、资金拆借等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主要投资方向为债券的基金专户、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管理计划等投资工具,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

8、理财本金及收益的兑付: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起的两个工作日内支付理财本金及理财收益;

9、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偏低,但仍可能 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信用风险:产品存续期间银行投资的投资品或投资组合的融资客户的信 用风险。例如债权融资类信托计划的融资客户破产或未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等。

2、流动性风险:在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公司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并可能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3、延期风险:在理财产品的正常到期日,如理财产品所投资的投资标的出现未能及时变现或其发行人未能及时兑付或投资标的项下相关债务人违约等情 形时,产品管理人有权延长理财产品期限,则客户面临产品期限延期、调整、不 能及时收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等风险。

4、再投资风险:理财产品结束或提前终止后,因市场利率下滑,本金和利息再投资收益率降低的风险。

5、政策法律风险:因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等原因导致该理财计划不能成立 或提前终止,则该理财计划相应不成立或提前终止。

6、不可抗力风险:指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 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委托理财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 买理财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需要。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前,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的未到期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含本次公告的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公司与浦发银行玉溪分行签订的理财产品合同(GSLC-2301177101-YNCX2017001);

3、公司与浦发银行玉溪分行签订的理财产品合同(GSLC-2301137337-YNCX2017001);

4、全资子公司红塔塑胶与民生银行玉溪支行签订的理财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