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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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豪科技关于再次被认定为
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2017-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2

大豪科技关于再次被认定为

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了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11001262,发证时间:2017年08月10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起连续三年(2017年至2019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2017年已根据相关规定按照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影响公司2017年已披露定期报告中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