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2月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无法按时付息的公告

2017-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保千里 公告编号:2017-116

债券代码:145206 债券简称:16千里01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无法按时付息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7日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6]324号)。2016年12月2日,公司完成了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工作。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3、债券简称:16千里01

4、债券代码:145206

5、发行规模:12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

7、票面利率:6.00%。

8、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19年每年的11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1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第一次付息日为2017年11月30日,因公司目前现金流短缺等原因,无法按时、足额筹集资金用于偿付本期债券的应付利息,构成对本期债券的违约。

二、本期债券不能按期兑付利息的原因

因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原法定代表人及原董事长庄敏存在涉嫌以对外投资收购资产为由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目前面临较大风险。公司正在对2017年以来由原董事长庄敏主导的所有对外投资事项,逐一开展清查工作。

由于公司近年来在庄敏主导下过度投资,且公司及下属公司部分资金被银行冻结、提前还款,到期贷款难以续贷,导致公司面临流动性风险及经营性风险。截至目前公司无法按时、足额筹集资金用于偿付本期债券的应付利息。

三、公司后续偿债措施安排

公司股东陈海昌先生作为庄敏的一致行动人及第三大股东,与公司经营班子研究磋商后,公司接到股东陈海昌先生的书面通知:陈海昌先生本着履行股东职责,维持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愿意在停牌期间主导开展整顿处置工作,恢复公司正常生产和经营秩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已于2017年11月17日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公司整顿处置领导小组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成立以陈海昌为组长的整顿处置领导小组,在停牌期间开展公司整顿处置工作,恢复公司正常生产和经营秩序。目前整顿处置工作仍在开展当中,需要给陈海昌先生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来开展整顿处置工作。整顿处置小组将继续通过多途径努力筹措偿债资金,尽快向本期债券持有人支付第一次债券利息。

四、风险提示

本期债券将于2019年11月30日到期,公司无法支付本次利息,不排除发生全体债券持有人要求提前清偿本期债券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保千里 公告编号:2017-117

债券代码:145206 债券简称:16千里01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逾期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原法定代表人及原董事长庄敏存在涉嫌以对外投资收购资产为由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目前面临较大风险。公司正在对2017年以来由原董事长庄敏主导的所有对外投资事项,逐一开展清查工作。

由于公司近年来在庄敏主导下过度投资,且公司及下属公司部分资金被银行冻结、提前还款,到期贷款难以续贷,公司出现流动性风险和经营风险,致使部分银行贷款未能如期偿还或续贷,到期承兑汇票未能按期兑付。截止2017年12月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到期未清偿债务总额约45,466.40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39%。

一、债务逾期明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明细如下:

1、银行贷款

2、商业承兑汇票

3、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第一次付息日为2017年11月30日,公司未按时支付债券持有人的利息,共计7200万元,造成债券逾期。

二、公司后续偿债措施安排

公司股东陈海昌先生作为庄敏的一致行动人及第三大股东,与公司经营班子研究磋商后,公司接到股东陈海昌先生的书面通知:陈海昌先生本着履行股东职责,维持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愿意在停牌期间主导开展整顿处置工作,恢复公司正常生产和经营秩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已于2017年11月17日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公司整顿处置领导小组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成立以陈海昌为组长的整顿处置领导小组,在停牌期间开展公司整顿处置工作,恢复公司正常生产和经营秩序。目前整顿处置工作仍在开展当中,需要给陈海昌先生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来开展整顿处置工作。整顿处置小组将继续通过多途径努力筹措偿债资金,同时整顿处置小组正与相关债权人沟通债务重组方案。

三、风险提示

1、加大资金压力的风险

目前公司正在全力筹措偿债资金,如公司无法妥善解决,公司及下属公司可能面临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增加财务费用,同时进一步加大公司资金压力,并可能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2、提前清偿的风险

因公司对部分债务未能按时偿还本息,可能造成公司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未到期债务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