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投资者撤销对公司的相关诉讼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4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投资者撤销对公司的相关诉讼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签发的7份《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准许8名投资者撤销对公司的诉讼,具体内容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6年7月27日,因存在“未依法披露和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行为”、“未依法披露签署意向协议事项”等信息披露违规事项,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16]5号),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在本次行政处罚后,截至目前共有302名投资者向法院对公司提起了诉讼,涉及的诉讼金额为5,083.87万元。
2017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投资者撤销对公司的相关诉讼暨诉讼进展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7-052)。
2017年9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投资者撤销对公司的相关诉讼暨诉讼进展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7-053)。
2017年11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7-067)。
2017年11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投资者对公司的相关诉讼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7-072)。
2017年11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7-073)。
近日,因8名投资者向法院申请撤销上述诉讼,法院依法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并签发7份《民事裁定书》。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共收到由法院签发的20份《民事裁定书》,累计已有30名投资者撤销了对公司的诉讼。
二、《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2016)沪02民初575号、(2016)沪02民初607号、(2017)沪02民初96号、(2017)沪02民初187号、(2017)沪02民初190号、(2017)沪02民初754号、(2017)沪02民初890号《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为:
准许原告8名投资者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三、对公司的影响
针对部分投资者对公司的诉讼,公司前期已全额计提了预计负债,本次部分投资者撤销对公司的诉讼,将减轻诉讼对公司业绩的不利影响,促进公司2017年度盈利水平的提升。对于投资者提起的诉讼,公司将继续会同律师团队积极地开展诉讼应对工作,努力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法院判决公司对其他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将以原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德美”)破产清算及涉案人员追回款项优先赔偿投资者;同时,公司控股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若公司从浙江德美破产清算及涉案人员追回的款项不足以覆盖上述公众股东诉讼事项产生的损失,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为公司承担兜底补偿责任,确保公司不因此事项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