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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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7-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7-050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筹划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已于2017年9月25日起停牌(公告编号:2017-037),并于2017年10月16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4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停牌期满一个月,根据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预计并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25日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2017年11月25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资产范围较广,工作量较大,经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7年11月25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公告了事项进展情况(公告编号:2017-038、2017-041、2017-043、2017-044、2017-045、2017-047、2017-049)。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资产范围较广,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工作量大,本公司需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进行进一步沟通,因此本公司预计无法在重组停牌后2个月内复牌,需申请继续停牌。2017年11月24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经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25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公司拟收购西藏深万投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本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聘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聘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聘请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聘请了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评估机构。公司已组织上述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鉴于该事项在具体实施中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