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基金”)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17年12月4日起,本公司旗下华夏港股通精选股票(LOF)(160322)场外份额、华夏研究精选股票(004686)在蚂蚁基金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如上述基金尚未开放、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当基金开始或恢复办理正常对应业务时,投资者可在蚂蚁基金办理其对应业务。投资者办理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具体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循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蚂蚁基金的有关规定。各基金的开放状态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蚂蚁基金客户服务电话:95188;
蚂蚁基金网站:www.antfortune.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截至2017年12月4日,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一览表》进行查询,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情况的信息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开通状况一览表》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四日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第二十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7年12月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4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为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各代销机构信息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一览表》进行查阅。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