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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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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7-1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97 证券简称:意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2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献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吴艳梅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全体董事同意公司聘任吴艳梅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全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程牧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全体董事同意公司聘任程牧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全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2897 证券简称:意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3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吴艳梅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程牧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吴艳梅、程牧为公司副总经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全体董事审议通过,聘任吴艳梅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全体董事审议通过,聘任程牧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宜发表了以下意见:

1、经审查,吴艳梅女士、程牧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和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其本人的职位要求。

2、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同意聘任吴艳梅女士、程牧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吴艳梅女士、程牧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日

附件:

新聘任人员简历

1、 吴艳梅女士

吴艳梅,女,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2007年7月至2009年7月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生产采购连接器线缆PCB专家团技术质量担任认证工程师;2009年8月至2011年10月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生产采购产品专家团担任采购代表;2011年11月至2014年2月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担任采购工程运营PMO;2014年3月至2016年8月担任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负责人;2016年9月至今担任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能力建设中心总监。

截至聘任前,吴艳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如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程牧先生

程牧,男,197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1年7月至2003年2月在顺达电脑厂有限公司(MITAC)汉达产品开发部担任工业设计工程师;2003年3月至2004年3月在中建电讯有限公司(CCT)开发部担任产品开发工程师;2004年3月至2014年5月在富士康科技集团CIS产品开发部担任产品开发工程师及产品开发课长;2014年6月至今在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高速连接器事业部担任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聘任前,程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如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