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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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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7-1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7-191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六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11月27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12月4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7年12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关于新增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与新疆利华棉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洪欣、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李良甫、王培荣、梁斌回避表决)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新增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与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7年12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出租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洪欣、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李良甫、王培荣、梁斌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17年12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出租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7年12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7-192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六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11月27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12月4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7年12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关于新增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与新疆利华棉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尚晓克、谭顺龙回避表决)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新增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与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李娇回避表决)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7年12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出租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监事尚晓克、谭顺龙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17年12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出租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7-193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泰化学”)2017年12月4日召开的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下属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克逊能化”)、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富纱业”)、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物流”)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托克逊能化、金富纱业、蓝天物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一)中泰化学2013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35,899,078股,发行价格为6.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599,395,748.84元,扣除发行费用22,22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577,175,748.84元。2014年8月经公司五届十一次董事会和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本次募集资金12亿元变更为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托克逊能化增资,用于建设一期60 万吨/年电石项目。

(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88号)核准,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54%股权、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49%股权、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通过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78,082,192股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377,049,18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759,999,997.60元,扣除发行费用86,414,210.4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673,585,787.12元。

根据中泰化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披露的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托克逊能化按照其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支付募集资金,截止2017年12月1日,托克逊能化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85,025,274.11元。

(二)金富纱业、蓝天物流按照其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支付募集资金,截止2017年12月1日,金富纱业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19,566,392.91元,蓝天物流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70,619,049.88元。

三、公司下属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五届四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托克逊能化、金富纱业、蓝天物流分别运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0.5亿元、4.2亿元、1.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7年11月29日托克逊能化将0.5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7年11月30日金富纱业将4.2亿元募集资金、蓝天物流将1.7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上述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付款计划,目前有部分资金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拟运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一)托克逊能化

托克逊能化一期年产60万吨电石项目已于2015年7月投产,根据项目合同约定,主要为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未支付。根据付款计划,托克逊能化拟将0.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金富纱业

金富纱业130万纱锭项目二期65万纱锭、20万纱锭项目建设资金正在按计划支付。金富纱业根据资金付款计划,拟将3.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蓝天物流项目情况

蓝天物流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正在分期实施,其中一期项目已基本建成并且验收。蓝天物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付款计划,拟将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托克逊能化、金富纱业、蓝天物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承诺如下:

(一)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

(四)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

(五)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七)过去十二月内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已经收回;

(八)后续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将使用自有资金、银行借款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下属子公司托克逊能化、金富纱业及蓝天物流,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付款计划,目前有部分资金闲置。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率,托克逊能化将0.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富纱业将3.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蓝天物流将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会议审议程序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充分考虑募投项目目前的投入情况,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资金需求,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对托克逊能化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意见如下:

中泰化学下属子公司托克逊能化使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泰化学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中泰化学下属子公司托克逊能化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对金富纱业、蓝天物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意见如下:

中泰化学下属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也未超过12个月,且承诺后续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将使用自有资金、银行借款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东方花旗对中泰化学下属子公司金富纱业和蓝天物流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六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托克逊能化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5、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7-194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新增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与新疆利华棉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关联交易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化学”或“公司”)下属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富丽达”)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向新疆利华棉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华棉业”)及其下属公司采购棉短绒等产品,2017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2、新增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与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关联交易

公司下属子公司新疆富丽达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向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昌实业”)销售粘胶纤维等产品,2017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上述新增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12月4日召开的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作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关于新增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2017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截至2017年10月30日,新疆富丽达与利华棉业及其下属公司共发生交易0元;新疆富丽达与泰昌实业及其下属公司共发生交易5,646.55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结果数据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新疆利华棉业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新疆利华棉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注册资本15,786万元,法定代表人张齐海,法定住所为新疆巴州库尔勒市新华路龙兴大厦二楼,主营业务为籽棉加工、批发零售、皮棉及棉花副产品等。

新疆利华棉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截止2017年9月30日,利华棉业资产总额265,882.49万元,负债总额217,378.55万元,净资产48,503.94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8,296.81万元,净利润806.76万元(未经审计)。

2、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09月26日,注册资本19,348.424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延杰,法定住所为新疆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尼尔镇,主营业务为浆粕、棉短绒加工销售,籽棉收购、皮棉销售,余热发电,农业种植、牲畜养殖。

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截止2017年9月30日,泰昌实业资产总额77,036.82万元,负债总额39,587.56万元,净资产37,449.26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6,441.57万元,净利润277.25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新疆利华棉业股份有限公司

利华棉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中泰集团持有其34%股权。

2、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现任职工代表监事李娇女士担任泰昌实业的自然人股东、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的条款规定,确认泰昌实业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公司经营稳定,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签订了相应的具体合同,后续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尚未签署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与关联方开展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根据经营业务需要,预计2017年拟新增与新疆利华棉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采购生产所需棉短绒、新增与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销售粘胶纤维的关联交易业务,属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以上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董事会审议。同时,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召开了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新增公司2017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作了预计,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上述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六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4、公司关联方2017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7-195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出租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出租部分房产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出租部分房产暨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下属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重化工”)拟将部分闲置房产出租给新疆中泰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华泰重化工拟向工程公司出租部分闲置房产,2017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0万元。租金价格以资产折旧、摊销费用及各项税费综合测算后,参照乌鲁木齐米东区工业用楼租赁市场价确定。租金面积及租金金额具体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为准。

工程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泰集团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上述交易将实行市场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董事审议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公司下属子公司出租部分房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12月4日召开的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洪欣、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李良甫、王培荣、梁斌对该议案作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十三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同时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新疆中泰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12日,注册资本1,818万元,法定代表人肖瑞新,法定住所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1503室,主营业务为化工石油设备管道的安装;设备、阀门、钢瓶等维护;管道、工程机械设备等维修。

新疆中泰集团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截至2017年6月30日,新疆中泰集团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9,702.19万元,负债总额为6,865.69万元,净资产为2,836.50万元,2017年1-6月营业收入6,257.71万元,净利润112.0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工程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工程公司拟租用华泰重工部分房屋租赁价格并参照乌鲁木齐米东区工业用楼租赁市场价,2017年度租金不超过40万元。租金面积及租金金额具体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为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以上关联交易尚未签订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下属子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出租部分闲置房产可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经济效益。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0月30日,公司与工程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6,862.85万元(数据未经审计,为公司财务部门核算数据,最终以2017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下属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关联方新疆中泰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出租部分闲置房产是公司正常的运营需要,可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济效益。租金价格以资产折旧、摊销费用及各项税费综合测算后确定。租金面积及租金金额具体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为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召开了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出租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下属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关联方新疆中泰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出租部分闲置房产是公司正常的运营需要,可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济效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上述关联交易租金金额以资产折旧、摊销费用及各项税费综合测算后确定。租金面积及租金金额具体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为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六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7-196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六届十三次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鉴于此,现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之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名称:2017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2017年12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15:00至2017年12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电话0991-8751690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5日(星期五)

(八)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九)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12月15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新增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与新疆利华棉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1.2新增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与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2、审议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出租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六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7年12月18日上午9:30至下午19:30之间。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830026,传真号码:0991-8751690(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召开时间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潘玉英

联系电话:0991-8751690

传真:0991-8751690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票代码:362092

2、投票简称:中泰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对于以上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同一议案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五分钟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15:00至2017年12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进行审议: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7-197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化学”或“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收到公司股东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富丽达”)的通知,获悉浙江富丽达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目前公司总股本为2,146,449,598股,浙江富丽达持有公司股份200,917,6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6%,截至公告日,浙江富丽达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27,666,511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63.54%,占公司总股本的5.95%。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