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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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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

2017-1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17-080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授权管理概述

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经理对上述事项进行决策,具体条件如下:

(一)被资助的项目公司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二)被资助的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三)授权财务资助总额度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即人民币282.15亿元;对单个项目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即人民币56.43亿元;

(四)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后的12个月。

2017年11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7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旨在解决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有利于加快该等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从而促进公司的整体发展,且授权要求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其他股东根据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因此,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承诺

本公司承诺,在实际发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有利于解决项目公司的资金短缺需求。公司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72.3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82%。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17-081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2017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17年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1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2017年12月4日,会议以通讯方式举行,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投票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预留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以及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等。

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预留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等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之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根据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预留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出具《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预留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