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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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证券简称:粤高速A、B 公告编号:2017-054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7年12月4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2月3日——2017年12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3日15:00至2017年12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45层)。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郑任发先生。

6、会议通知刊登在2017年11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7、股东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5人,代表股份1,408,997,6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090,806,126股的67.3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1人,代表股份1,074,951,6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1.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334,045,9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5.98%。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人,代表股份1,367,135,7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5.3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1,033,089,7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9.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334,045,9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5.98%。

(3)B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5人,代表股份41,861,9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0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5人,代表股份41,861,9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0人。

8、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君泽君(广州)律师事务所石庆华、陈海婷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方式,使用的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与广东省交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与广东省交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实施。

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回避表决。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347,435,0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2.32%;反对28,917,523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68%;弃权0股。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34,400,5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8.85%;反对9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2%;弃权0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034,4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46%;反对28,827,523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66%;弃权0股。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曾志军先生和卓威衡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选举,曾志军先生和卓威衡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任期相同。

本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表决情况如下:

(三)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华先生和刘中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选举,张华先生和刘中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任期相同。

本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表决情况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君泽君(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石庆华 陈海婷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关于召开二〇一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4、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