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2月6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

2017-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7-117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昆山”)通知:东旭昆山近日已经完成使用募集资金增加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一、增资事项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旭昆山是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第5代TFT-LCD用彩色滤光片(CF)生产线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40,000万元对东旭昆山进行增资,本次增资用于增加东旭昆山的注册资本。

公司以昆山众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昆众信评报字(2017)第235号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49,953.47万元为依据,与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由公司单方面使用募集资金以1元/注册资本对东旭昆山进行增资,将东旭昆山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增加至9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东旭昆山88.89%股权,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东旭昆山11.11%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增资公司基本情况

1、被增资公司工商信息

公司名称: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号: 9132058332391312X0

注册资本:9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立鹏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23日

住所: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蓬溪北路500号

经营范围:平板显示玻璃基板产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下限下属分支机构经营:彩色滤光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维修服务;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的研发、设计、销售及维修服务;电真空玻璃器件及配套电子元器件的销售及维修服务。(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东旭昆山80%股份,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东旭昆山20%股份,东旭昆山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出资方式:以募集资金增加注册资本。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东旭昆山的总资产为53,383.76万元,总负债为3,525.94万元,净资产49,857.82万元。2016年度东旭昆山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03.2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7年9月30日,东旭昆山的总资产为53,402.25万元,总负债为3,590.88万元,净资产49,811.37万元。2017年1-9月东旭昆山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46.4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完成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东旭昆山是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第5代TFT-LCD用彩色滤光片(CF)生产线项目实施主体,本次增资有利于加速公司彩色滤光片项目建设进度,有利于实现公司光电产业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

四、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

1、根据《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合资设立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的协议》约定,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司放弃按其出资比例继续增资的优先权,公司使用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40,000万元对东旭昆山进行增资符合协议相关约定。

2、本次增资价格以昆山众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昆众信评报字(2017)第235号评估报告为依据,公司与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以1元/注册资本进行增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增资已经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通过东旭昆山股东会决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八届八次董事会决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有(集体)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3、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7-118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客车入选工业

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7年第11批)

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龙客车”)及广西源正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正汽车”)的新能源客车产品入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7年第11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入选情况

2017年12月4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7年第11批),申龙客车及源正汽车共有13款车型进入上述推荐车型目录,其中燃料电池城市客车2款:SLK6109UQFCEVH、SLK6129UQFCEVH;纯电动城市客车8款:SLK6859UEBEVL5、SLK6109UEBEVL3、HQK6109BEVB6、HQK6859BEVB2、HQK6828BEVB6、HQK6828BEVB5、HQK6819BEVB3、HQK6109BEVB7;插电式混合动力城市客车3款:HQK6109CHEVB1、HQK6109CHEVNG2、HQK6109CHEVB2。上述13款车型的具体参数信息可查看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的相关文件。

二、对公司影响

申龙客车及源正汽车13款新能源客车入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7年第11批),将为公司快速推进新能源客车业务创造有利条件,为客户提供更加多样化的选择方案。本次公司10米、12米两款氢燃料电池城市客车成功入选目录,结合公司2017年11月1日已入选《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7年第10批)的8.5米燃料电池城市客车,公司氢燃料电池客车已完整覆盖8米到12米主流客车车型,有利于公司加速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相关业务,抢占氢燃料电池汽车市场机遇,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