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2月7日

查看其他日期

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2017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2017-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 2015年4月27日公开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9亿元的“2015年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简称及代码为15遵义道桥债、158013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及代码为15遵道桥、127186;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8年,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第4、第5、第6、第7年度,分别偿还债券发行的15%,即1.35亿元,第8年度,偿还债券发行总额的25%,即2.25亿元。目前本期债券待偿还余额为9亿元。

根据《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遵义市市属国有企业优化重组及转型发行实施总体方案〉的通知》,发行人拟进行重组,重组后发行人股东将变更为遵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担保人不变,仍为遵义市新区建投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发改办财金〔2011〕1765号、《2015年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本事项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现提请审议《关于同意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组,且不变更担保人的议案》(详见附件一),并就召集“15遵义道桥债/15遵道桥”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3、会议时间:2017年12月21日(星期四)上午 9:00-12:00

4、会议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苏州路永泽二期永泽大厦

5、召集联系人:唐梅 薛强

6、召集人联系方式

座机:0851-28620839,手机:13648520480 13301245632

传真:0851-28229410

7、债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2日(以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日终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8、表决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1日12:00

二、审议事项

《关于同意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重组,且不变更担保人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的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债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2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名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持有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发行人。

3、受托管理人。

4、见证律师。

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四、债券持有人参会登记办法

1、法人债券持有人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文件和证券账户卡等能证明债券账户所有权的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法人债券持有人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

2、非法人单位债券持有人由负责人出席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等能证明债券账户所有权的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和非法人单位债券持有人的负责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

3、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并提供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证明债券账户所有权的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

4、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可以使用复印件,法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债券持有人签名。

5、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可通过现场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将上述参会资格证明文件及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二)于参会前提交至受托管理人处。收到参会回执和参会资格证明文件后,受托管理人将通过回执提供的联系方式告知持有人非现场参会的会议电话。

6、受托管理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肖雪

电话:010-60840923

传真:010-59944499,010-5994450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B座7层

五、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方式为记名方式书面投票表决(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四)。债券持有人须不晚于2017年12月21日12:00将表决票通过现场提交。投票截止时间前,召集人收到两份以上有效表决票的,如同时存在原件与传真件,以原件为准;如均为传真件的,以投票截止时间前最后收到的有效表决票为准。召集人邮寄地址及传真号码见“四、债券持有人参会登记办法”之“6、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均视为持有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3、每一张“15遵义道桥债/15遵道桥”债券有一票表决权。

4、下述债券持有人没有表决权,且其持有的债券不计入本期债券总表决权范围:

(1)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权的关联股东;(2)债券持有人为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5、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代表本期债券二分之一以上本期未偿还债券额度总额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6、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7、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生效的决议对本期债券的全体债券持有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8、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决议后,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执行会议决议。

六、其他事项

1、与会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2、本通知内容如有补充,会议召集人将以公告方式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5日前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将在中国债券信息网、中国货币网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 5日

附件一

关于同意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组,且不变更担保人的议案

各位“15遵义道桥债/15遵道桥”债券持有人:

根据《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遵义市市属国有企业优化重组及转型发行实施总体方案〉的通知》,发行人拟进行重组,重组前后股权架构变化如下:

(一)发行人重组之前的股权架构情况

(二)发行人重组之后的股权架构情况

通过本次重组,进一步提升了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财务状况,优化发行人融资条件,也符合当前国家国企改革的政策要求。

本次重组完成后,发行人的偿债能力进一步加强,发行人仍将按照约定方式偿债,不会对各债券持有人造成利益损害。本次重组前发行人的股东为遵义市新区建投集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本期债券的担保人。

本次重组后,发行人股东遵义市新区建投集团有限公司将划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遵义市新区建投集团有限公司将继续为发行人承担担保责任,不影响各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以上议案,现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附件二

“15遵义道桥债/15遵道桥”

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者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15遵义道桥债/15遵道桥”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暨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组议案的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盖章或者签字):

债券持有人托管账户(证券账户):

持有债券张数(每100元未偿还的债券对应一张):

参会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附件三

“15遵义道桥债/15遵道桥”

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5年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兹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行使表决权,本公司/本人对相关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如下: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划“√”。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者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如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委托代理人提交的表决票有冲突,以本授权委托书为准,本授权委托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如本公司/本人未就全部或者部分议案作出指示,代理人____(可以/不得)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营业执照号码/负责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的债券张数(每100元未偿还的债券对应一张):

委托人的托管账户(证券账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期限:资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附件四

“15遵义道桥债/15遵道桥”

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托管账户(证券账户):

债券持有人(签字或者盖章):

代理人(签字):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每100元未偿还的本金对应一张):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自己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拥有的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记为“弃权”。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时,须亲笔签署。

4、通过传真或者邮寄送达表决票的同时,请附上本通知登记办法中规定的相应材料。

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2017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 2012年8月17日公开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8亿元的“2012年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简称及代码为12遵义道桥债,1280241,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及代码为PR遵义债,122587;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8年,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第4、第5、第6、第7年度,分别偿还债券发行的15%,即2.7亿元,第8年度,偿还债券发行总额的25%,即4.5亿元。目前本期债券待偿还本金余额为9.9亿元。

根据《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遵义市市属国有企业优化重组及转型发行实施总体方案〉的通知》,发行人拟进行重组,重组后发行人股东将变更为遵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担保人不变,仍为遵义市新区建投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发改办财金〔2011〕1765号、《2012年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本事项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现提请审议《关于同意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组,且不变更担保人的议案》(详见附件一),并就召集“12遵义道桥债/PR遵义债”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3、会议时间:2017年12月21日(星期四)上午 9:00-12:00

4、会议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苏州路永泽二期永泽大厦

5、召集联系人:唐梅 薛强

6、召集人联系方式

座机:0851-28620839,手机:13648520480 13301245632

传真:0851-28229410

7、债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2日(以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日终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8、表决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1日12:00

二、审议事项

《关于同意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组,且不变更担保人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的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债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2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名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持有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发行人。

3、受托管理人。

4、见证律师。

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四、债券持有人参会登记办法

1、法人债券持有人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文件和证券账户卡等能证明债券账户所有权的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法人债券持有人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

2、非法人单位债券持有人由负责人出席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等能证明债券账户所有权的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和非法人单位债券持有人的负责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

3、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并提供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证明债券账户所有权的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

4、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可以使用复印件,法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债券持有人签名。

5、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可通过现场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将上述参会资格证明文件及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二)于参会前提交至受托管理人处。收到参会回执和参会资格证明文件后,受托管理人将通过回执提供的联系方式告知持有人非现场参会的会议电话。

6、受托管理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肖雪

电话:010-60840923

传真:010-59944499,010-5994450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B座7层

五、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方式为记名方式书面投票表决(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四)。债券持有人须不晚于2017年12月21日12:00将表决票通过现场提交。投票截止时间前,召集人收到两份以上有效表决票的,如同时存在原件与传真件,以原件为准;如均为传真件的,以投票截止时间前最后收到的有效表决票为准。召集人邮寄地址及传真号码见“四、债券持有人参会登记办法”之“6、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均视为持有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3、每一张“12遵义道桥债/PR遵义债”债券有一票表决权。

4、下述债券持有人没有表决权,且其持有的债券不计入本期债券总表决权范围:

(1)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权的关联股东;(2)债券持有人为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5、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代表本期债券二分之一以上本期未偿还债券额度总额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6、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7、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生效的决议对本期债券的全体债券持有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8、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决议后,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执行会议决议。

六、其他事项

1、与会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2、本通知内容如有补充,会议召集人将以公告方式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5日前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将在中国债券信息网、中国货币网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5日

附件一

关于同意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组,且不变更担保人的议案

各位“12遵义道桥债/PR遵义债”债券持有人:

根据《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遵义市市属国有企业优化重组及转型发行实施总体方案〉的通知》,发行人拟进行重组,重组前后股权架构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重组之前的股权架构情况

(二)发行人重组之后的股权架构情况

通过本次重组,进一步提升了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财务状况,优化发行人融资条件,也符合当前国家国企改革的政策要求。

本次重组完成后,发行人的偿债能力进一步加强,发行人仍将按照约定方式偿债,不会对各债券持有人造成利益损害。本次重组前发行人的股东为遵义市新区建投集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本期债券的担保人。

本次重组后,发行人股东遵义市新区建投集团有限公司将划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遵义市新区建投集团有限公司将继续为发行人承担担保责任,不影响各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以上议案,现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附件二

“12遵义道桥债/PR遵义债”

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者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12遵义道桥债/PR遵义债”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暨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组议案的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盖章或者签字):

债券持有人托管账户(证券账户):

持有债券张数(每100元未偿还的债券对应一张):

参会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附件三

“12遵义道桥债/PR遵义债”

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2年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兹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行使表决权,本公司/本人对相关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如下: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划“√”。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者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如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委托代理人提交的表决票有冲突,以本授权委托书为准,本授权委托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如本公司/本人未就全部或者部分议案作出指示,代理人____(可以/不得)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营业执照号码/负责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的债券张数(每100元未偿还的债券对应一张):

委托人的托管账户(证券账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期限:资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附件四

“12遵义道桥债/PR遵义债”

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托管账户(证券账户):

债券持有人(签字或者盖章):

代理人(签字):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每100元未偿还的本金对应一张):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自己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拥有的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记为“弃权”。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时,须亲笔签署。

4、通过传真或者邮寄送达表决票的同时,请附上本通知登记办法中规定的相应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