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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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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3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2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部湾中路3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潘利斌先生主持,会议由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公司董事王天广因公务出差请假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勇先生、财务总监尹志波先生、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湖南国发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50.409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晓娥、韦微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