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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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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7-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名称:凌云B股 证券代码:900957 编号: 2017-017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支行

●委托理财金额:合计5000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委托理财期限:分别为33天、152天、183天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支行购买了合计5000万元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购买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所选择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产品,风险可控。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及期限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实施。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正常资金周转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5000万元(含本次),不超过公司对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额度及时间期限。

特此公告。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