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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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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7-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070 股票简称:浙江富润 编号:临2017—057号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接公司控股股东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将公司股份800万股补充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出质人: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质权人: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质押登记日:2017年12月6日

质押股份数量: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

2、质押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质押期限自2017年12月6日起至质押双方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

3、截至本公告日,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127.3442万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0%。本次质押后,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756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4.65%,占公司总股本的14.48%。

二、本次股权质押的情况说明

1、2017年1月20日,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诸暨惠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220.6666万股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2017年2月13日,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30万股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上述两笔质押的期限为双方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用途是为浙江诸暨惠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09、015号)。本次股份质押是对前述两次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2、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

3、按照《质押合同》,在授信期内,若质押股票股价下跌导致质押率超过限定比例,则质权人有权平仓。对此可能引发的风险,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采取或追加保证金或追加质押股票或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

4、上述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