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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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的公告

2017-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7-078,2017年11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将董事会回购股份决议公告前一个交易日(即2017年11月27日)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17年12月6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如下:

1、2017年11月2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2、2017年12月6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3003证券简称:龙宇燃油公告编号:临2017-084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