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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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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2017-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7-61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临时)于2017年12月8日上午9: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12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芮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以通讯表决形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期将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管会斌先生、芮勇先生、许瑞林先生、王学庚先生、金来富先生、江晓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七届董事会产生前,原董事仍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17年12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期将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提名李和金先生、张益先生、蔡海静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七届董事会产生前,原独立董事仍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17年12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鉴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更。公司拟将公司中文名称变更为“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称已获国家工商总局核准),英文全称拟变更为 “WANGNENG ENVIRONMENT CO.,LTD”,公司证券简称拟变更为“旺能环境”,英文简称拟变更为:“WANGNENG”,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034。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公告》(2017-65)刊登于2017年12月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鉴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更。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管理咨询,环保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安装服务,环境治理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环境治理设施的运营服务,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回收利用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开发、运营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工商登记机关要求修改经营范围。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董事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运营需要,拟通过新的《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修正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刊登于2017年12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董事会根据拟通过的新《公司章程》,同步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刊登于2017年12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董事会根据拟通过的新《公司章程》,同步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刊登于2017年12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决策的程序和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董事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运营需要,拟修订《重大决策的程序和规则》。

修订后的《重大决策的程序和规则》刊登于2017年12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董事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运营需要,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刊登于2017年12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85号),其中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6,716,528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本次交易相关费及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后将用于攀枝花项目、台州二期项目、河池项目和湖州餐厨项目。为了规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子公司旺能环保及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四个项目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公司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于2017年12月25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63)刊登于2017年12月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进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次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银行借款额度在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信范围内,因此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相关文件。

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河池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人民币17500 万元,期限11年,用于河池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建设,以河池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电费收费权、垃圾处理补贴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项目建成后追加土地、厂房、机器设备抵押担保。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河池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分行申请的17,5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将根据本次借款协议签署进展情况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附: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管会斌,男,中国国籍,1973年11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长兴县县委办副主任、长兴县泗安镇镇长、泗安镇党委书记、长兴开发区城西功能区管委会主任、中共长兴县委常委、长兴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书记、中共湖州市南浔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现任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总裁。截至公告日,管会斌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2、芮勇,男,中国国籍,1978年10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项目部管理处处长、副总经理。现任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浙江旺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州美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芮勇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3、许瑞林,男,中国国籍,1946年4月出生,汉族,中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湖州印染厂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美欣达集团董事和副总经理、美欣达印染副总经理、浙江旺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百奥迈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许瑞林先生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建明舅舅。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4、王学庚,男,中国国籍,1979年7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拥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历任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法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州展望药业有限公司董事、湖州美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美欣达智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学庚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5、金来富,男,中国国籍,1971年9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安徽省青阳县商业局财务审计科长、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金来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56,25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6、江晓华,男,中国国籍,1964年10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解放军总后汽车管理学院教员、讲师,国家建材局蚌埠玻璃工业设计院高工、设总,深圳市中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深圳粤能环保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深圳市京基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光大环保能源(苏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心总工程师,浙江旺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总裁。江晓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和金,男,中国国籍,1972年4月出生,汉族,拥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1999年获得上海交通大学工学硕士学位,2002年获得上海交通大学金融学博士学位,2007年从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出站,先后工作于金信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所上海分所、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现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和金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2、张益,男,中国国籍,1961年7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历任上海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副处长,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腾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张益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3、蔡海静,女,中国国籍,1982年10月出生,汉族,博士后,会计学专业副教授、会计学博士、加拿大注册会计。历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浙江财经大学会计信息与资本市场监管研究中心主任、浙江财经大学国际会计系副主任、硕士生导师,台湾政治大学访问学者,美国德锐大学访问学者。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研究中心主任,担任金科文化、永艺股份、集智股份、康隆达独立董事。蔡海静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7-62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1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雪花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名杨瑛女士、郝志宏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拟由上述候选人和职工代表大会推荐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七届监事会产生前,原监事仍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监事会根据拟通过的新《公司章程》,同步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刊登于2017年12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8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1、杨瑛,女,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浙江旺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公司监事。截至公告日,杨瑛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2、郝志宏,男,中国国籍,1978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拥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历任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英国诺顿罗氏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律师、浙江旺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并购经理。现任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监事。截至公告日,郝志宏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7-63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临时)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25日(星期一)下午2:3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4日-2017年12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12月24日15:00至2017年12月25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20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12月20日(星期三)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董事、监事候选人。

(八)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天字圩路288号公司办公大楼三楼3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审议事项具体如下:

1、《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管会斌

1.2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芮勇

1.3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许瑞林

1.4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学庚

1.5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金来富

1.6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江晓华

2、《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和金

2.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益

2.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蔡海静

3、《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1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杨瑛

3.2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郝志宏

4、《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5、《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修订〈重大决策的程序和规则〉的议案》

1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6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议案2、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应选独立董事3名,应选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17年12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

2017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天字圩路288号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林春娜

联系电话: 0572-2619936

传真号码:0572—2619937

通讯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天字圩路288号

邮编:313000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2034

2.投票简称:美欣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 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 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12 月25日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12月24日 15:00 至 2017年12月25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7年12月25日召开的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委托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提案1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表示将表决权平均分给“√”的候选人;

4、提案2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表示将表决权平均分给“√”的候选人;

4、提案3 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表示将表决权平均分给“√”的候选人。

附件三: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登记表

截至2017年12月20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美欣达(002034)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7-64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说明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034。公司证券简称变更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原因

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将拥有的与印染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负债置出,并置入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曾用名:浙江旺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环保”)。公司已完成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旺能环保已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旺能环保主营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城市环境产业投资、运营。公司主要采用BOT、BOO、PPP等投资运营模式,承接全国各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污泥处理处置等环保项目。运营二十余个垃圾焚烧发电等环保项目,总投资60多亿元。

鉴于公司已转型进入环保行业,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匹配,能更好地反映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未来发展定位。

三、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情况

鉴于公司2017年已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主营业务已发生重大变更,公司变更名称及证券简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变更理由合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及品牌建设的需要,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6号:变更公司名称》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目前,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事宜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公司证券简称变更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034”。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