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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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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挂牌处置非经营性资产的进展公告

2017-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5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挂牌处置非经营性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交易简要内容: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处置非经营性资产—雪峰小区住宅区综合楼,现经新疆产权交易市场确认,摘牌方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泉路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街道办事处”),摘牌价为15,103,064.00元。

2.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4.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非经营性资产挂牌出售审议情况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开挂牌出售雪峰小区住宅区综合楼,坐落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翠泉路563号,建设性质为综合楼壹幢(地上肆层建筑),合计房屋及土地实测面积为3,051.45㎡,挂牌底价不低于评估价值15,103,064.00元。

详细内容请见201年7月28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处置非经营性资产的公告》(公告索引号:2017—042)。

二、资产挂牌进展情况

上述雪峰小区住宅区综合楼于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1月7日在新疆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转让征集受让方。挂牌期满后,经新疆产权交易市场确认,摘牌方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泉路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街道办事处”),摘牌价为15,103,064.00元。

上述受让方街道办事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上述受让方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履行情况

2017年12月7日,公司与街道办事处已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一)交易价格:公司将转让标的雪峰小区住宅区综合楼以人民币15,103,064.00元转让给街道办事处。

(二)支付方式:采取分期付款。

(三)付款条件:

1.街道办事处须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交易价款足额的60%(含保证金划转的交易价款);

2.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街道办事处须在壹年内向公司指定账户支付足额交易价款的40%款项;

3.街道办事处以足额交易价款的10%作为交易押金(从已缴纳的60%交易价款中扣除)。待双方办理完过户手续时,由新疆产权交易所将交易押金(足额交易价款的10%)支付给公司。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挂牌出售可充分盘活公司非经营性资产。本次确认成交的房屋资产转让完成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规定,相关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预计可增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53.84万元。

本次挂牌出售的房屋是公司住宅小区的社区用房,非公司办公用房,因此该房产的处置将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