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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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7-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17- 038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2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宿州市西昌南路157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总经理尹纯刚先生主持。会

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6人,董事王亮、张云起、刘小浩、袁敏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朱四一先生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袁兆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明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天禾律师认为,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17-039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2月8日在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全体董事参与了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袁兆杰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与会人员一致推举袁兆杰先生出任公司董事长,同时补选袁兆杰先生为董事会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袁兆杰,男,汉族,安徽灵璧人,中共党员,1965年10月出生,1987年7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中国国籍,现任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恒源煤电董事。

历任:淮北矿务局干校教师、学生党支部书记,团委宣传部干事,组织部办公室干事、信息调研科副科长、综合科科长;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人事部组织科科长、副处级组织员、副部长、部长、部长兼新区党委书记,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兼党校校长。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