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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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实施进展公告

2017-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26证券简称:龙大肉食公告编号:2017—106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实施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藤忠(中国)”)向公司提交了《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以下简称“减持计划”),拟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减持不超过13,342,8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8,895,200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公告。

2017年8月22日,公司收到伊藤忠(中国)发来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依据有关规定,公司披露《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实施进展公告》(2017-080)。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公告。

2017年11月17日,公司收到伊藤忠(中国)发来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依据有关规定,公司披露《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实施进展公告》(2017-097)。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公告。

2017年12月7日,公司收到伊藤忠(中国)发来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伊藤忠(中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数量已按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完毕。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7年8月25日实施完成。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444,76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伊藤忠(中国)持有公司的股数自2017年8月25日起相应调整;同时,伊藤忠(中国)按减持计划可减持数量也相应调整。

2、伊藤忠(中国)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截至2017年12月7日,伊藤忠(中国)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

承诺一致。

4、伊藤忠(中国)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

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公司将持续关注伊藤忠(中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7—107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

低风险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6年12月14日召开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原合计不超过3亿元额度的基础上,增加2亿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增加后,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委托理财工作,授权宫明杰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委托理财业务的有关合同及文件。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意见。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0,000元购买达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州银行”)“‘鑫凤凰’人民币机构理财第2期”人民币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投资的实施情况

1、产品名称:“鑫凤凰”人民币机构理财第2期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币种:人民币

4、投资范围:本理财资金投资于他行存款

5、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30,000,000元

6、参考年化净收益率:4.05%

7、产品起息日:2017年12月8日

8、产品到期日:2018年1月17日(若本产品提前成立或终止,以实际到期日为准)

9、期限:40天

10、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产品到期时一次性收回理财本金和收益

11、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达州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提示

1、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该产品的投资标的的价值和价格可能受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而波动,可能会使得投资者收益水平不能达到参考年化收益率。

2、流动性风险:由于不得提前赎回理财资金,在理财产品到期前,公司不能够使用理财产品的资金,也因此丧失了投资其他更高收益的理财产品或资本市场产品的机会。

3、提前终止风险:当相关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投资标的提前到期或发生其他达州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等情况时,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该理财产品,公司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并将面临再投资机会风险。

4、法律与政策风险:因法规、规章或政策的原因,对本理财产品收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致使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作,甚至影响本期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兑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本期理财产品收益安全。

三、公司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密切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快厨帮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750万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富力支行“本利丰·90天”人民币理财产品。披露索引:2017年1月25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7-005。该产品已到期。

2、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龙旺庄分理处“汇利丰”2017年第4272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披露索引:2017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7-019。该产品已到期。

3、公司全资子公司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0,000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香江分理处“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披露索引:2017年4月20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7-022。该产品已到期。

4、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0,000元购买中信银行烟台莱阳支行“共赢保本天天快B”人民币理财产品。披露索引:2017年8月11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7-075。

5、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40,000,000元购买中国工商银行莱阳支行“工银保本型‘随心E’(定向山东)人民币理财产品2017年第2期”人民币理财产品。披露索引:2017年9月21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7-085。该产品已到期。

六、独立董事对公司增加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增加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利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详情见2016年10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专项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增加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详情见2016年10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八、交易审批权限

本次交易的额度未超过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

九、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核查意见;

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