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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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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2017-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17-164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71170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公司股东李旭亮先生于2017年9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71169号),李旭亮先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李旭亮先生立案调查。

被立案调查后,公司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于2017年9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公司股东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暨风险提示公告》,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风险提示公告。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3.2.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如公司所涉及立案调查事项最终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不会因这次事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在证监会结论性决定给出之前,公司将继续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17-165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12月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永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2月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与会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首发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8,000万元首发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认为,此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

《关于使用公司首发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聘任马锐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马锐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三、 备查文件

1、本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17-166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2月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2月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素芬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首发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首发超募资金8,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此举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该决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使用8,000万元首发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三、备查文件

本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17-167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司首发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勤上股份”)于2017年1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首发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45号文”《关于核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835,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元,首发募集资金总额112,404.00万元,各项发行费用6,722.46万元,扣除公开发行股票费用后首发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5,681.54万元。扣除募投项目计划投资46,343.33万元,首发超募资金59,338.21万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11月2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1]0373号验资报告。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发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5,681.54万元,首发超额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9,338.21万元。

2011年12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2,95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及使用超募资金8,05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2年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实际使用了超募资金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2年8月6日,公司已将7,000万元全额归还募集资金账户;

2012年8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实际使用了超募资金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3年1月29日,公司已将7,000万元全额归还募集资金账户;

2013年2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实际使用了超募资金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3年7月25日,公司已将7,000万元全额归还募集资金账户;

2013年8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实际使用了超募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4年7月21日,公司已将10,000万元全额归还募集资金账户;

2013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7,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17,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7年5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发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7,8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55,800万元,截至2017年11月30日存放于超募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8,020.74万元(含利息)。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合理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超募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足额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同时,将超募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预计一年可为公司减少财务费用约544万元,可以有效降低财务成本,提升经营效益。

四、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使用首发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2、公司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本次使用首发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公司本次使用首发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情况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首发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首发超募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认为此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首发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首发部分超募资金8,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此举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该决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使用8,000万元首发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3、本次使用首发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首发超募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不超过十二个月,此举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本次使用首发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8,000万元的首发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以下保荐意见:

1、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

2、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行为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基于以上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首发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17-168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决定聘任马锐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马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马锐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中对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聘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姓名:马锐

办公电话:0769-83996285

传真:0769-83756736

电子邮箱:ks_dsh@kingsun-china.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村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附件:

马锐先生简历

马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出生,哈尔科夫国立工业大学本科毕业,经济学学士,曾任职上海绿谷集团、浙江龙盛集团,并在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具有多年上市公司管理及投融资经验。

马锐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马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