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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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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五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7-117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五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会议于2017年12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人,参与表决9人。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为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第三方担保的议案;

为保正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科佳都”)武汉市轨道交通项目的顺利推进,同意新科佳都以开立海关税款保函、向武汉海关支付保证金等方式为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第三方担保,该担保仅限新科佳都的武汉市轨道交通业务相关的关税、增值税凭保放行的保函或缴纳保证金使用,担保总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担保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均可开具该海关税款保函,保函担保期限自保函开具之日起生效,保函担保期限届满前已发生的担保义务在期满后180天内依然有效。

公司授权王立新先生对每笔保函开具进行审核及签批。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制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7-118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第三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人: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2,5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121,192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都科技”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科佳都”)与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地铁”)签订的武汉市轨道交通项目,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5】51),“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目录”中的进口设备,最终用户享有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减免优惠,因此新科佳都作为项目总承包商,与武汉地铁和武汉海关达成一致,在武汉市轨道交通项目进口货物通关申报时,新科佳都为武汉地铁担保向武汉海关开具海关税款保函或缴纳保证金,为其向海关缴纳进口货物关税与增值税缴纳保证金作担保。

鉴于上述担保事项直接影响到新科佳都轨道交通项目的顺利推进,同意新科佳都以开立海关税款保函、向武汉海关支付保证金等方式为武汉地铁提供第三方担保,该担保仅限新科佳都的武汉市轨道交通业务相关的关税、增值税凭保放行的保函或缴纳保证金使用,担保总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担保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均可开具该海关税款保函,保函担保期限自保函开具之日起生效,保函担保期限届满前已发生的担保义务在期满后180天内依然有效。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授权王立新先生对每笔保函开具进行审核及签批。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玉华,注册地址:硚口区京汉大道99号,注册资本:88亿元。经营范围为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及管理。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1,895.20亿元、总负债1,234.50亿元,其中流动负债161.27亿元、长期借款633.03亿元,净资产660.70亿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31亿元,净利润9.50亿元。截止2017年9月30日总资产为2,281.60亿元、总负债1,534.83亿元,其中长期借款823.48亿元、流动负债176.61亿元,净资产746.77亿元;2017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13.60亿元、净利润45.41亿元。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新科佳都以开立海关税款保函、向武汉海关支付保证金等方式为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第三方担保,该担保仅限新科佳都的武汉市轨道交通业务相关的关税、增值税凭保放行的保函或缴纳保证金使用,担保总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担保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均可开具该海关税款保函,保函担保期限自保函开具之日起生效,保函担保期限届满前已发生的担保义务在期满后180天内依然有效。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12月8日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公司授权王立新先生对每笔保函开具进行审核及签批。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数额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对参股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2%;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21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54%;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1%。公司及子公司对其外累计担保总额为2,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91%,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7-119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2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2月2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地址:广州市天河软件园建工路4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2月25日

至2017年1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117)、《佳都科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第三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8)。

2、 特别决议议案:1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A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17年12月22日08:30-12:00,13:30-17:30。

(二)登记地点:公司战略管理中心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12月22日17:3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人:王文捷

(三)联系电话:020-85550260 传真:020-85577907

(四)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软件园建工路4号

(五)邮政编码:510665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