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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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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2017年
12月至2018年12月公司
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
担保额度的公告

2017-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7-017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2017年

12月至2018年12月公司

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

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紫宸”)、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卓高”)、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嘉拓”)、江西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嘉拓”)、宁德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嘉拓”)、东莞市卓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卓越”)、山东兴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兴丰”)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47,975万元人民币,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本次公司新增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10.1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业务板块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贷款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在综合分析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基础上,公司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拟为江西紫宸、江西嘉拓、宁德嘉拓、深圳新嘉拓、东莞卓越、宁德卓高、山东兴丰获取银行授信融资新增担保额度10.1亿元,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紫宸新增担保额度6.6亿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嘉拓新增担保额度0.5亿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新增担保额度0.7亿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德嘉拓新增担保额度0.5亿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卓越新增担保额度0.1亿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德卓高新增担保额度0.7亿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兴丰新增担保额度1亿元,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18年12月31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7年12月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梁丰先生向董事会提交在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补审议《关于2017年12月及2018年度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的临时提案,2017年12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并同意就该临时提案增补提交至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江西紫宸

2、深圳新嘉拓

3、宁德卓高

4、东莞卓越

5、江西嘉拓

6、宁德嘉拓

7、山东兴丰

注:2017年11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资并控股山东兴丰的议案,目前尚在工商变更过程中。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江西紫宸、深圳新嘉拓、宁德卓高、东莞卓越、江西嘉拓、宁德嘉拓均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东兴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限额,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其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满足了各业务板块子公司在日常经营和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提高了贷款效率,降低了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基于自身业务发展的需求,为满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各业务板块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对其授信融资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该担保事项在一定程度缓解了各业务板块子公司快速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支持了子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关于2017年12月及2018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12月8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47,975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54%,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不存在对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 12 月 9 日

证券代码:603659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7-018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2月19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梁丰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7年12月1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30.25%股份的股东梁丰,在2017年12月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业务板块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贷款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在综合分析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基础上,公司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拟为江西紫宸、江西嘉拓、宁德嘉拓、深圳新嘉拓、东莞卓越、宁德卓高、山东兴丰获取银行授信融资新增担保额度10.1亿元,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紫宸新增担保额度6.6亿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嘉拓新增担保额度0.5亿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新增担保额度0.7亿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德嘉拓新增担保额度0.5亿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卓越新增担保额度0.1亿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德卓高新增担保额度0.7亿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兴丰新增担保额度1亿元,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18年12月31日止。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7年12月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12月19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浦东叠桥路456弄11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2月19日

至2017年12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12月1日及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9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7-019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璞泰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2月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满足了各业务板块子公司在日常经营和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提高了贷款效率,降低了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10.1亿元。并同意就公司控股股东梁丰先生所提交的该项临时提案提交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12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文件

(一)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 独立董事关于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