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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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7-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05 证券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2017--050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2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玉宏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 2 、3、4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张玉宏、聂旭东、杨晓康、李国权、杨永忠、高云海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卫祥云、任永平、史丽萍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月娥、李忠明当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亮、胡罗曼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 程》;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9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17-051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2月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到会董事一致推举张玉宏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董事张玉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玉宏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步。

公司独立董事卫祥云、任永平、史丽萍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董事聂旭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步。

公司独立董事卫祥云、任永平、史丽萍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新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调整后的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张玉宏(主任)、卫祥云、任永平、史丽萍、聂旭东、杨永忠、高云海

提名委员会:卫祥云(主任)、任永平、史丽萍、张玉宏、李国权

审计委员会:任永平(主任)、卫祥云、史丽萍、聂旭东、杨晓康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史丽萍(主任)、卫祥云、任永平、张玉宏、聂旭东

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张玉宏先生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国权先生为总经理。

根据总经理李国权先生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永忠先生 、余永建先生为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卫祥云、任永平、史丽萍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张玉宏先生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魏陈云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公司独立董事卫祥云、任永平、史丽萍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李国权先生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欣女士为财务总监。

公司独立董事卫祥云、任永平、史丽萍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九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17-052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21日发出,2017年12月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本届监事会有监事3名,实际参与会议表决监事3名,到会监事一致推选陈月娥女士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月娥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陈月娥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