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67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2月22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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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66),误将议案2《关于公司部分董事调整的议案》选择为特别决议议案,现予以更正。由原“特别决议议案2《关于公司部分董事调整的议案》”更正为“特别决议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对因此而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17年12月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12月22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 1 号)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2月22日
至2017年1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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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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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