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公告编号:2017-059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12月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7 年 11 月27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杨水森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到 7 名,其中董事长李苏华、独立董事赖玉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及现行有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变更前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空调工程安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空气净化系统工程的安装,实验室配套工程的装修;室内外装饰设计、建筑幕墙设计、建筑机电与建筑智能化设计(上述范围需凭资质证经营);计算机室的超静化技术开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不含体外诊断试剂)。

变更后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空调工程安装,空气净化系统工程的安装,实验室配套工程的装修;室内外装饰设计、建筑幕墙设计、建筑机电与建筑智能化设计、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上述范围需凭资质证经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计算机室的超静化技术开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物业管理;房地产租赁经营;水资源管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不含体外诊断试剂)。

修订前《公司章程》条款: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空调工程安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空气净化系统工程的安装,实验室配套工程的装修;室内外装饰设计、建筑幕墙设计、建筑机电与建筑智能化设计(上述范围需凭资质证经营);计算机室的超静化技术开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不含体外诊断试剂)。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空调工程安装,空气净化系统工程的安装,实验室配套工程的装修;室内外装饰设计、建筑幕墙设计、建筑机电与建筑智能化设计、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上述范围需凭资质证经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计算机室的超静化技术开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物业管理;房地产租赁经营;水资源管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不含体外诊断试剂)。

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修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定办理工商备案登记事宜。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就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订案》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0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7年12月26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2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15:00至2017年12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9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一号科研楼7栋1-6层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该提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该提案需以特别决议(2 /3以上)表决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7年12月20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一号科研楼7栋1-6层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29。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雪群、李金泉,联系电话:(0755)83262887,传真:(0755)83227418,电子邮箱:电子信箱:king@szmeizhi.com

4.参加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56

2.投票简称:美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股东根据本通知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提案或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