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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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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购回的公告

2017-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公告编号:2017-066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何帆先生于2017年6月7日将其持有公司3,350,000股股份质押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购回及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号)。

公司近日接到何帆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已办理上述质押股份的到期购回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到期购回交易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目前何帆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1,388,90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68%,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何帆先生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合计为10,87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0.82%,占公司总股本的2.89%。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数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1日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持续督导之2017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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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杨明宋卓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之

2017年度培训情况报告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路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普路通的实际情况,于2017年11月28日对普路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具体情况如下:

一、培训参与情况

(一)培训人员

华英证券委派普路通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宋卓先生具体负责本次培训工作,宋卓先生为华英证券正式员工,已取得证券执业资格,均具备较为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对象为普路通主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二、主要培训工作及内容

(一)培训工作准备情况

培训人员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了持续督导培训资料,对培训主要内容进行归纳总结,并提前将培训资料发放给公司。

(二)主要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信息披露事项、募集资金使用、并购重组规定以及非公开发行信息等。

三、培训结果

通过本次培训工作,进一步加深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等相关内容的了解,公司为本次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与组织支持,培训对象能够认真配合培训人员完成培训工作,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培训目标。

保荐代表人:

杨明宋卓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