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44 证券简称:国机通用 公告编号:2017-030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对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确实已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予以核销:
1、已被工商部门吊销、注销营业执照导致无法追索;
2、单笔金额小于1万元、可回收金额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
3、年代久远、经各种方式反复催收无效,确已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合计人民币9,894,935.45元,都是账龄五年以上历年积存的应收账款,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本次核销处理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资相关管理规定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要求,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的原则,对公司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
特此公告。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44 证券简称:国机通用 公告编号:2017-031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认为:
1、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2、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均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核销不影响当期损益,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3、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的事项。
特此公告。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44 证券简称:国机通用 公告编号:2017-032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机通用”)于2017年1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资相关管理规定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要求,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的原则,对公司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现将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的概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对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确实已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予以核销:
1、已被工商部门吊销、注销营业执照导致无法追索;
2、单笔金额小于1万元、可回收金额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
3、年代久远、经各种方式反复催收无效,确已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本次拟核销应收账款共35笔,账龄全部为5年以上,合计原值 9,894,935.45 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合计人民币9,894,935.45元,都是账龄五年以上历年积存的应收账款,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本次核销处理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影响当期损益,不涉及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核销后公司财务部门、营销部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账款的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不影响债权清收工作。
三、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12月11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拟核销的应收款项,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均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核销不影响当期损益,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的事项。
3、本次核销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