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进行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2017-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4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进行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新的集团资信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空间,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2017年12月11日,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的集团关于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出质人: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的集团”,目前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51,771,5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91%);

2、质权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质押时间: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12月6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12月6日;

4、质押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质押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0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07%),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5、截止本公告日,新的集团累计质押其持有本公司147,75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7.17%,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7.35%。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 股份质押的目的

新的集团本次质押股票的目的是用于偿还下属公司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2. 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新的集团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资产实力雄厚,并拥有其他融资渠道,包括发行私募债等。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空间,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新的集团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一是通过生产经营货款回笼及银行融资后归还该笔融资,解除股权质押;二是可发行私募债后归还上述质押融资。

公司将根据股份质押情况以及可能导致的质押风险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