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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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后续进展公告

2017-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17-045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后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加快推进公司战略转型,提升整体市场竞争力,经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湖南瑞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瑞翔”)共同设立浙江金鹰瑞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瑞翔”,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15-075号《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和临2015-076号《关于与湖南瑞翔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以及后续发布的对外投资进展公告等)。

金鹰瑞翔主要经营范围为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研发、制造、销售等,注册资金壹亿伍仟万元,于2016年7月取得浙江省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2MA28K4622X。

二、对外投资后续进展:

公司经营团队围绕董事会制定的转型升级要求,不懈推进该投资项目进展。自2017年7月初设备陆续进场,经相当一段时间的安装调试,对三元正极材料进行小试、中试,经全面、多次检测,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2017年12月11日,金鹰瑞翔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一期开始正式投入生产。

三、对外投资项目对上市公司影响:

该对外投资项目《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等产业政策,符合增长的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领域的市场需求。公司把握新能源产业带来的发展机遇,发挥合作方电池材料技术研发能力和销售网络优势,符合公司向高新技术产业转型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金鹰瑞翔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对外投资风险提示:

该对外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产业政策及市场风险等不确定因素,公司将进一步强化管理体制,控制成本,紧抓品控,提高生产效率,及时跟踪市场需求变化。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