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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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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天证券
为代销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2017-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天证券”)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中天证券将自2017年12月12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从2017年12月12日起,投资人可通过中天证券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二、 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与转换业务规则可参照我司2007年8月30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展转换业务的公告》和2008年3月11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三、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中天证券客服电话:024-95346

中天证券网址:http://www.iztzq.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 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2日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注:史博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组织的公募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筹)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备。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