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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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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7-050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2月11日上午十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6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代)吴远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南通同洲视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关于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南通同洲视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详细内容请见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南通同洲视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深圳市电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关于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深圳市电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详细内容请见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深圳市电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三、《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8.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担保条件:(一)龙岗宝龙工业园(建筑面积62437.56㎡)和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南通同洲工业园(建筑面积68254.29㎡)房地产抵押;(二)公司应收账款质押;(三)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详细内容请见于同日披露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2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7-051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南通

同洲视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南通同洲视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同洲视讯”)35%的股权转让给南通新东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公司还持有南通同洲视讯5%的股权。根据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万隆评报字[2017]第182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17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15,575.69万元,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451.4915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南通同洲视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南通新东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2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58559312X1,注册资本:人民币86000万元,住所:南通市人民东路888号,法定代表人:顾希,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商务信息咨询;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钢材、混凝土、机械配件、防水材料、水泥制品、环保设备、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总公司持有南通新东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南通新东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南通新东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元,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南通同洲视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8月22日,注册资本:9000万元,注册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新胜路188号,法定代表人:顾希,经营范围: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其应用网络产品、自动化控制设备、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智能电视机、移动电话机及无线数据终端、数字电视机顶盒的研发、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材料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实业投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经营范围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股权转让前的股东构成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南通新东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深圳市智汇城视讯网络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权。

南通同洲视讯2016年及2017年10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经审计):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协议尚未签订,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双方

甲方(转让方):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南通新东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股权转让及价款支付

1、 甲方同意向受让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35%股权,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仍持有目标公司5%的股权。

2、 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三日内,甲方派驻到目标公司的代表辞去董事及相关职位。

3、 乙方受让上述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伍仟肆佰伍拾壹萬肆仟玖佰壹拾伍元整(小写5,451.4915万元)。

4、 上述股权转让价款,乙方在合同签订之后30个自然日之内以电汇方式支付给甲方。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出售资产所得款项的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对外转让南通同洲视讯的部分股权,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为公司带来正向的现金流,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财务抗风险能力。出售南通同洲视讯的部分股权,预计将产生一定的收益。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2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7-052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深圳市电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深圳市电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明科技”,电明科技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简称:电明科技,股票代码:835122)的部分股权对外转让。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拟不低于截至2017年6月30日电明科技的每股净资产1.30元,股权转让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深圳市电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不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根据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电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深圳市电明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最初成立于2010年9月1日,电明科技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简称:电明科技,股票代码:835122。注册资本:人民币5300万元,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七十一区D栋厂房1-5层,法定代表人:王云峰,经营范围:LED显示屏、LED照明灯具、LED器件、电气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的销售、生产;智能交通、计算机软件、物联网系统及产品的研发和销售;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和销售;电脑电视一体机、液晶显示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多媒体信息发布及管理系统方案、互联网信息技术软件的开发、服务及销售;包括提供以上产品相关技术服务、安装施工及售后服务等;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深圳市电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11月30日前十大股东如下:

电明科技2016年(经审计)及2017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出售资产所得款项的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外转让电明科技的部分股权,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为公司带来正向的现金流,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财务抗风险能力。出售电明科技的股权产生的收益以实际交易结果为准。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2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7—053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股东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会议决议召集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27日下午三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12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下午3:00至2017年12月27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2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2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6楼公司601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特别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2.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于2017年12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地点: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须于2017年12月26日9:00—17:00到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

电话:0755—26990000-8880/8957 传真:0755-26722666

邮编:518057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贺磊/证券事务代表 刘道榆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等;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2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52;投票简称:同洲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 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