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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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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九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7-053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九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8日以书面文件或邮件形式送达,并于2017年12月12日在福州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授信期限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签署与之有关的法律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源磊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担保期限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日电子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4)。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2018年度公司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43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为支持公司旗下所属公司(所属公司均包含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全资(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发展,2018年公司对所属公司担保的总额预计将达43亿元人民币(以下“亿元”指人民币),预计将超过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总资产的30%,且部分所属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董事会今后在审议公司对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的30%,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所属公司提供担保,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均须逐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由此将可能造成公司股东大会的频繁召开,不利于会务精简和提高融资时效。

为简化公司会务,提高管理效率,公司拟就涉及前述条件的担保事项继续向股东大会提出申请,授权董事会审批公司对所属公司所提供担保的具体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各所属公司所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流动资金借款、项目贷款、保函、金融衍生交易、履约保函、贸易融资额度、银行承兑汇票等),额度上限为43亿元,其中,对全资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1亿元,对控股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2亿元。授权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在此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超过授权审批额度的部分,仍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授权董事会审批的本公司对所属公司提供担保范围内,每一笔具体担保事项,仍需按照有关规定的额度履行审批程序和公告义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2018年度公司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6.463亿元人民币借款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为支持公司旗下所属公司的发展,公司与所属公司之间发生的借款次数较多,若年度内发生的每笔借款均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将造成公司董事会频繁召开,且资金使用的时效性也会受到较大影响。

为精简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所属公司2018年度业务发展需要及资金使用计划,拟确定2018年度向所属公司提供借款总额度为6.463亿元(已包含以往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的累积借款余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2018年度本公司对所属公司所提供借款的具体额度,借款余额上限为6.463亿元,授权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借款利率以市场融资成本为基础协商确定,并逐笔签订借款合同。公司向所属公司提供的借款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超过授权审批额度的部分,仍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经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日电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5)。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日电子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7-056)。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7 - 054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源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磊科技”)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本公司为源磊科技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万元”“亿元”均指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为源磊科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181.2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12月12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其中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源磊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次担保额度在2016年12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审批2017年度本公司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2017年6月29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7年度公司为所属公司增加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中规定的对所属公司提供30亿元担保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源磊科技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15.3846万元,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0%股份。源磊科技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潭头社区第四工业区A15栋;法定代表人为许政声,经营范围为LED发光二极管的研发与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及决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源磊科技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3,021.79万元,净资产为18,919.88万元,负债总额为24,101.91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37,946.62万元,净利润为4,148.94万元。

截止2017年9月30日,截止2017年9月30日,源磊科技的总资产为49,167.37万元,净资产为21,321.89万元,负债总额为27,845.48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34,910.20万元,净利润为2,402.01万元。

少数股东冯云龙先生、颜磊先生已按其持股比例出具担保函。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源磊科技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为支持其业务持续稳定经营及融资需求。源磊科技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以上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7年12月12日,本公司为源磊科技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3,000万元人民币,担保余额为6,181.2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所属公司(所属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全资(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64,145.00万元,担保余额为113,021.77万元,分别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18.83%、50.84%,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7-055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作用,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注: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号亦做相应调整。

《公司章程》其它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完成之后,原《公司章程》将同时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经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2017-056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2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2月28日 14点 50分

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3层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2月28日

至2017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关于选举苏岳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已于2017年11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2018年度公司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43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已于2017年12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8日、2017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7年12月27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登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2层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三)联系方法:

1、联系电话:0591-83318998

2、联系传真:0591-83319978

3、邮政编码:350005

4、联系人:许政声、吴智飞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