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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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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
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6 证券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7-07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

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 12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3人。

4.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和《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文:

第十四条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从事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

修改为: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全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公司可以全资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从事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另类投资业务;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从事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司章程》以下条款及引用条款序号依次变动。

修订后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12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30时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77)。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7-07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2月28日(星期四)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15:00至2017年12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21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为《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相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7-076)。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参加现场会议的代理投票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2。

代理投票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二)登记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17年12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关蕾、刘泓妤

2.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1112室

3.邮政编码:130119

4.联系电话:(0431)85096806、85096807

5.传真号码:(0431)85096816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本通知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代理投票委托书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6”,投票简称为“东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代理投票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12月28日(或依法延期后的其他日期)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附注1)。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进行投票:

股东名称:

股东账号:

持股数:

法定代表人(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表决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