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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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7-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4版)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7-091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定于2017年12月28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2月28日14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下午15:00至2017年12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21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7年12月21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花园路东段188号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证券的种类

2.2、发行规模

2.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4、债券期限

2.5、债券利率

2.6、利息支付

2.7、担保事项

2.8、转股期限

2.9、转股股数确定方式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2.10、转股价格的确定和修正

2.11、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2、赎回条款

2.13、回售条款

2.14、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2.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6、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7、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2.19、募集资金存管

2.20、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限

3、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2项议案应逐项表决;上述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7年12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办法: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3、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花园路东段188号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斌、刘慧娟

联系电话:0531-88061716 传真:0531-88061716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花园路东段188号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50100

5、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39”,投票简称为“积成投票”。

2.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现持有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积成电子”)股份 股,占积成电子股本总额(393,696,000股)的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出席积成电子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人/本单位,其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7-092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采取处罚

或监管措施及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鉴于公司拟进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根据相关审核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最近五年,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存在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监管意见,具体如下: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188号)

2016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188号),监管函主要内容为:

2016年5月8日,公司与东源华信(北京)资本管理公司签署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积成东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书》,认缴出资8000万元成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积成东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有限合伙”),并于2016年5月11日设立该合伙企业。但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6年10月27日,公司才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参与医药信息化项目的议案》,并于10月28日披露了设立合伙企业的相关信息。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7.3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2.3.1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整改情况:

公司在收到监管函后,立即将监管函转达至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组织就监管函涉及事项的相关问题进行反省和总结,公司将吸取教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学习,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管理,规范公司治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72号)

2017年5月26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72号),该监管函主要内容为:

2017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业绩快报,预计2016年度净利润为10,465.25万元。2017年4月27日,公司披露2016年年报,2016年公司净利润为7,898.45万元。公司在2016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披露的修正后的预计业绩以及在2016年度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与实际数据差异较大,直至2017年4月8日才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予以修正,公司未及时、准确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第11.3.3条和第11.3.7条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5.3.4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整改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8日发布的《2016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中已向投资者做出道歉,并指出公司对业绩快报予以修正的原因主要系:

1、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报告期内公司整体项目毛利率出现下降,部分已结算项目实际成本高于预期,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补提了部分项目成本;

2、审计师结转了部分账龄较长的预付账款计入损益;

3、根据联营企业的审计报告,调整对其计提的投资收益;

4、其他零星调整以及因以上损益调整而进行相应的当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

公司收到监管函后,充分重视前述问题,立即组织相关方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开展对财务部门的整改,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准,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切实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