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调整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为确保证券投资基金估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业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估值业务指引”),经与相关托管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自2017年12月12日起,本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方法进行调整,参考估值业务指引进行估值。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
基金估值方法调整当日可能会对基金份额净值产生一定影响,上市交易型基金估值方法调整后,基金交易价格与基金份额净值之间折溢价比例可能发生一定变化,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并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九条:“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的规定,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请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办理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更新手续,以免影响交易。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788(免长途通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h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备注:《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并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3日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中海添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新增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签署的相关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补充协议,从2017年12月13日起,上海证券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中海添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后,再适时开办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其他相关业务,具体认购程序及相关事宜以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
公司网址:www.962518.com
2、本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www.z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