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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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2017-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1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披露了公司董事吴鹏程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吴鹏程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及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不超过25%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公告编号2017-037);

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披露了公司监事崔建民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崔建民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及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不超过25%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公告编号2017-039)。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吴鹏程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49,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25%,累计减持数量已超过其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数量的一半;

公司监事崔建民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2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89%,累计减持数量已超过其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数量的一半。

一、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公司董事吴鹏程先生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2,16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及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不超过25%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公司监事崔建民先生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1,29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及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不超过25%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吴鹏程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49,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25%,累计减持数量已超过其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数量的一半;公司监事崔建民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2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89%,累计减持数量已超过其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数量的一半。具体情况见下表:

截至本次减持进展后,公司董事吴鹏程先生、监事崔建民先生持股情况见下表:

注:上述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

(三)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