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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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2017-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传动 公告编号:2017-084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5月21日《关于核准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68号”文核准,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8,84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0,625,313.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8,214,686.80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6月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川华信验(2015)3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专户情况

1、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015年6月17日,公司、保荐机构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学城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

2、2015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10万台乘用车手动变速器总成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子公司重庆蓝黛变速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黛变速器”或“子公司”),同时公司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土地使用权及预付账款出资方式向蓝黛变速器增资。蓝黛变速器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学城支行开设了账号为123907277710106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除将该募投项目已购置设备质保金仍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023900259310902)外,将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余额全部转入蓝黛变速器募集资金专户,并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实施有效监管。2015年11月20日,子公司、本公司、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学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10月27日、2015年11月21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1)、《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5)。

以上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3、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因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公司此前已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1200101040015871)完成销户,注销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06月22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公司本次对余下的两个募集资金存储专户进行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12日,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及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年产10万台乘用车手动变速器总成扩产项目”募投项目设立了二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一为变更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蓝黛变速器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123907277710106);另一为主体变更前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时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023900259310902),公司将该募投项目已购置设备质保金仍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因该募投项目原已在公司购置的个别设备合同金额变更,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一并将原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023900259310902)的设备质保金多出金额计人民币553,000元及累计形成的利息33,501.67元,合计586,501.67元转入到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蓝黛变速器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123907277710106)中。

截至2017年12月12日,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用等净额累计为114.78万元,均已使用于上述募投项目。

2、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12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学城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23900259310902、123907277710106)对应的募投项目承诺投入的上述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上述账户余额均为0.00元,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对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日期为2017年12月12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公司子公司及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学城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保荐机构对公司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进行了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行为,未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行为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学城支行(账号:023900259310902、123907277710106)的销户证明。

2、《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