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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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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申购业务限额的公告

2017-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12月14日起调整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夏现金增利货币”)的申购业务限额,即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华夏现金增利货币A(003003)或华夏现金增利货币B(001374)的金额均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如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华夏现金增利货币A(003003)或华夏现金增利货币B(001374)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亿元,华夏现金增利货币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华夏现金增利货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